部分主办律师

首页 >> 律师团队 >> 部分主办律师

_k525d19f_2.png


蔡春华律师


  四川鼎兰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,创始合伙人,主办律师,法律本科,具有20余年工作经历,累积丰厚的人生阅历,多行业多层次的知识储备。思维活跃、视野开阔,拥有前瞻性和预防性的的战略眼光,一直追求防患于未然。性格刚直不阿,忠厚仁义,朴实善良。他喜欢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、解决法律问题。精准把握当事人的需求,多角度、多层次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,一针见血、快速高效的解决问题。把莫测高深、晦涩难懂的法律用生活化的语言表述出来。他认同一个优秀的大律师,必须同时具备七大要素——诚实、忠厚、勤奋、幽默、雄辩、智慧和经验。以绝对的敬业精神履行律师的职责,向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,既使委托人的案件结束就事情了结,又与委托人分享依法治国的法律硕果。


  执业理念:敬业高效、厚积薄发、案结事了。


  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、企业法律顾问、合同纠纷、经济纠纷。


   电话:028-87327138

  邮箱:

   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229号东方广场C座4楼405号(地铁2号线东门大桥站c口,出地铁站即到;开车请导航到东方广场c座地下停车场)

Copyright © 2017 四川鼎兰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41806号-2